同安人才租房补贴怎么领(时间+流程+金额) 新资讯

同安人才租房补贴怎么领(时间+流程+金额)

主要变化

《厦门市同安区重点引进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 (厦同委人才组〔2022〕2号)出台,主要变化:


(资料图)

一是扩大了适用人群。只要税收归属同安区(含同安区参与税收分成)的企事业单位新接收的人才均可申报该补贴。

二是优化了申报时间。从首次(即2017年1月1日起)在同安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缴交社保之日起,五年内均可申请住房租金补贴,每年申请一次,当年度未申请上一年度补贴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是规范了申领条件。已申请享受本市、区(开发区)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及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执行。

如何申报

请企业(或单位)登录“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悬浮窗“同安区重点引进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申报系统”,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由人才所在的企业(或单位)注册账号,并向人才统一收集所需资料,批量集中上报。不设个人用户。

何时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31日

补贴多少

本次申报的租金补贴是2022年度租金补贴。按人才类型、层次进行申报,申报的租金补贴数额以租房合同的实际月数、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且不超过人才层次规定的限额为准。

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第一层次人才按实际住房租金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补贴;

第二层次人才按实际住房租金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补贴;

第三层次人才按实际住房租金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

第四层次人才按实际住房租金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补贴。

申报条件

申请者需符合:

1.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均无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安置房、自建房等),近5年在厦无住房交易记录;

2.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没有租住、购买或分配社会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公有住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同时具备以下人才条件: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

①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同安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同安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缴交社保时间为准);

②第一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

第二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

第三层次人才:具有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第四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企业新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或技术骨干

①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同安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同安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缴交社保时间为准);

②第一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

第二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第三层次人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教育领域人才

①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同安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同安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缴交社保时间为准);

②第一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同委人才组〔2019〕1号)规定的教育领军人才、教育高级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同委人才组〔2019〕1号)规定的教育骨干人才;

第三层次人才:具有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第四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卫生领域人才

①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同安区参加工作(以首次在同安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缴交社保时间为准);

②第一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同委人才组〔2022〕1号)规定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学科后备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符合《厦门市同安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同委人才组〔2022〕1号)规定的紧缺人才、青年英才;

第三层次人才:具有国家“双一流”(含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第四层次人才: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

申报材料详解

1. 同安区重点引进人才住房租金补贴申报,由人才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注册账号,并向人才统一收集所需资料,批量集中上报。

2. 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包含税收归属同安区(含同安区参与税收分成)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区域内教育、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区属事业单位新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

3.本次申报的租金补贴是2022年度租金补贴,申报人才根据租房合同的实际月数申报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期限一般为5年,按年度发放。人才申报的租金补贴数额以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且不超过人才层次规定的限额为准。

4.企业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或技术骨干2022年度租金补贴执行《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0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的年度统计结果,上一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115538元,月平均工资为9628元。

5.社保缴交证明是指:厦门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社保缴费查询提供的凭证。提交的社保缴交证明应从首次缴交起至2023年4月。

6.个人工资证明是指:单位/企业根据本人工资向税务机关纳税的明细,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机关办事大厅自助机进行打印)。

7.在厦无房产证明:凭身份证到市、区各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自助查询机”,自助打印。在申请补贴期间内购房,则租房补贴至购房前一个月。

8. 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凭个人学历证书编号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持国(境)外学历(位)申请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9.婚姻状况证明是指:本人的婚姻状况,已婚和离异请提交相关证据,未婚则无需提供。

其他说明

1.申报的人才在我区2022年度服务未满1年离开我区或申报时不在我区任职,不能申请2022年租房补贴。

2.人才双方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结婚,婚后的当月起,只能由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申请,不重复享受,婚前另一方可按实际月数申请。

3. 人才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从A公司到税收归属地在我区的B公司,可由B公司继续向我区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月数累计计算。

4. 已申请享受本市、区(开发区)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及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执行。

5. 人才所在单位为2022年新注册或注册地转入我区单位,租房补贴月数需从单位注册或新转入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

6.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人社局:7022557,7022052

工信局:7553210

教育局:7030188

卫健局:7020698

农业农村局:70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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