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俩均有多次盗窃前科,偷取上海多家寺庙香火钱再获刑
(资料图)
一对母子打着祈福的幌子,将手伸向了寺庙的功德箱。
5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理了一起与功德箱相关的盗窃案件。
2021年11月底,姜某驾车搭载纪某来到金山一寺庙后驶离。纪某进入寺内后,一边做出烧香拜佛的虔诚样子,一边把注意力投向了功德箱。
不久,纪某等到了一个周围无人的机会,掏出一副粘有双面胶的伸缩杆,并把杆子伸进了功德箱内。很快,各种纸币、硬币纷纷被“钓”出。纪某没有想到,她的一举一动都被监控探头记录了下来。发现纪某作案的寺庙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了嫌疑人。
公安机关根据纪某现场的交代,很快在寺庙附近将姜某传唤到案,并根据姜某的描述,在寺庙北侧一处高速匝道下找到姜某所驾驶的车辆,该车内有不少零碎的钱款,还有相当多的硬币。经过初步调查,纪某、姜某系继母子关系,但姜某坚决否认与纪某的盗窃行为有关,坚称其只是来送继母纪某烧香,对纪某盗取功德箱钱财的行为毫不知情。
姜某是否真的与本案无关?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2021年11月姜某开车搭载纪某多次到金山区多家寺庙,经核实,上述寺庙均发生功德箱失窃。进一步调查还发现,纪某、姜某均有多次盗窃前科劣迹,盯上寺庙里的“香火钱”也非第一次。早在2012年,纪某、姜某在青浦区寺庙共同实施盗窃被处罚,2016年又在金山区寺庙实施盗窃时被处罚。
综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纪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纪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姜某虽然辩称对纪某的行为不知情,但根据查明的证据,足以证明姜某对纪某曾多次盗窃寺庙的情况、盗窃功德箱的手法、盗窃分工均明确知晓,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姜某所驾驶车辆中扣押的涉案物品、赃款也能印证姜某对于前往寺庙实施盗窃行为的主观明知。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窃取单位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姜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功德箱内的钱款虽叫“香火钱”,来自捐赠,但不代表是无主物,而是归寺庙所有。窃取功德箱内的钱款,是一种盗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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