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飞: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3-034
(资料图)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
内容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78,174,007.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
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2019 年 12 月 12 日,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
“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资产”)在《关于部分股
票减持的承诺函》中承诺:
“自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航飞机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解除限售的 137,808,000 股股份在中航飞机(注:现
已更名为“中航西飞”)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 26.66 元/股(公司因
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
该价格)情况下,将不予减持。以上承诺长期有效。
”上述承诺事项
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西飞”)、
陕西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陕飞”)和西安航
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制动”)所持公司股份无
偿划转至西飞资产后生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
动办理完成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西飞资产的过户登记
手续,故上述承诺生效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西飞资产上述承诺价格由
后,西飞资产上述承诺价格由 26.54 元/股调整为 26.46 元/股;公司
股调整为 26.38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西飞资产上述承
诺价格将由 26.38 元/股调整为 26.28 元/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
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
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
调整方法详见本激励计划之‘五、限制性股票来源及授予数量’及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调整’”的规定,在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
公司将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价格相应
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西飞证
券与资本管理部
(二)咨询联系人:潘燕、常子涵
(三)咨询电话:029-86847885、029-86846273
(四)传真电话:029-86846031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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