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建议数量再创新高意味着什么?——透视2021年备案审查“成绩单”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题:审查建议数量再创新高意味着什么?——透视2021年备案审查“成绩单”
新华社记者任沁沁、刘硕
“凭啥欠费1元,要罚200元?”
针对某地关于停车欠费被催缴的同时并处罚款的规定,有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
不久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认为,该规定程序设置失当,规定的罚款额度与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过罚相当原则不符,建议调整完善罚款额度和程序。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这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中的一件,并得到了妥善处理。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相较于去年的5146件大幅提升,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审查建议数量逐年大幅提升,说明公民认为通过这种渠道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反映出公民对法治的信心在不断增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备案审查作为直接表达意见建议的“民意直通车”,有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梁鹰表示,今年法工委收到的审查建议绝大多数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法工委会认真研究每一件审查建议,充分保障公民通过审查建议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研究办理审查建议的全过程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与建议提出人、制定机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行业组织的意见,并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征求意见等,形成初步审查研究意见。此后,法工委会进一步与制定机关沟通,听取制定机关的意见。最后,法工委会根据研究拿出意见,对有修改必要的,会督促制定机关作出修改,并及时向审查建议提出人作出反馈。”梁鹰说。
在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就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开展审查研究,对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
以停车人逾期未缴纳停车费被催缴的同时并处罚款这一问题为例。地方性法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梁鹰表示,这违背了“无过错、不处罚”、正当程序和过罚相当的原则,与行政处罚法规定原则不一致,因此要求制定机关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推动地方立法机关守住法治底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梁鹰介绍,除了公民提出的欠缴停车费被催缴并处罚款的审查建议外,公民还针对有关行政部门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小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按时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等地方性法规规定提出审查建议。这些问题经法工委审查,目前均已得到纠正。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在努力提高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便利性。统计显示,一年来,公民、组织通过书面寄送形式提出审查建议1274件,通过在线受理审查建议平台提出5065件。
“公民通过一张邮票或者点击一键,就可以启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行为。”梁鹰说,公民、组织通过书信或在线平台等渠道,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声音直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并可以得到及时回应,备案审查这一中国特色宪法监督的“民意直通车”定将行驶得更快更远。
梁鹰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畅通人民利益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完善人民群众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直接联系的平台与载体,认真做好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
“我们将继续重点审查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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